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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调整签证申请安排的通知
2025-02-24 13:12

为进一步推动签证申请服务电子化,自2025年1月17日起,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调整下列入境政策/计划类别签证的申请方式:

一、一般就业政策(包括就业及企业家赴港投资);

二、输入内地人才计划;

三、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;

四、赴港受训;

五、工作假期计划;

六、以受养人身份赴港居留。

上述签证申请均须使用电子化服务提交入境或延长逗留期限申请,可通过“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”、入境处网页(www.immd.gov.hk/hks/index.html)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(www.gov.hk/sc/nonresidents/)完成申请程序。入境处不再接受亲身递交、以邮递或投递方式递交的有关申请。

赴港就读的申请,申请人可通过网上、直接邮寄或在港保证人递交的方式申请。驻印度使领馆不再代收和转寄有关申请。中国内地居民经由录取院校递交赴港就读申请的安排维持不变。

如有查询,请致电+852 2824 6111,发电邮至enquiry@immd.gov.hk或发传真至+852 2877 7711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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